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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本土继续0新增!南沙区深夜通告,广州已有4区全区恢复堂食
6月25日0-24时,全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深圳报告1例,来自南非;珠海报告1例,来自沙特阿拉伯;佛山报告1例,来自沙特阿拉伯;江门报告1例,来自利比里亚。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例,广州报告4例,分别来自孟加拉国、日本、柬埔寨和卡塔尔;佛山报告2例,分别来自坦桑尼亚和沙特阿拉伯;东莞报告1例,来自法属圭亚那;中山报告2例,分别来自贝宁和加蓬。新增出院12例。
截至6月2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727例(境外输入1161例)。目前在院181例。
南沙深夜通告!
6月25日晚上22时43分,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南沙关于逐步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 (第10号)》。
通告称,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工业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从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逐步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第10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逐步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工业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从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勺公筷,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每桌不超过10人。
三、餐饮场所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核实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进场人员,可由近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就餐顾客测体温、戴口罩;坐下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五、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督促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从业人员开业当日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以上相关餐饮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从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6月25日
广州这些区调整堂食规定
6月25日,继上午海珠区公布恢复堂食后,广州又有3个区发布最新通告:恢复堂食!包括:
越秀区: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白云区:除中风险地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集贤路109号外,全区其他区域的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增城区: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全面恢复堂食服务。
以下小编整理,截至25日晚上23时20分,广州各区堂食宣布恢复情况:广州番禺、海珠、越秀、增城全区恢复堂食;
白云区除中风险地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集贤路109号外,其他区域恢复堂食;
南沙区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工业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从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黄埔要求大堂餐桌不超70%,天河、花都大堂餐桌不超50%,其中天河22时至次日5时暂停宵夜堂食。
其余2区,荔湾、从化仍要求全区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25日中午,市民在海珠区江南西一家肠粉店堂食。
正在扫码进店的顾客。
各区通告详情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第6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餐饮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场所实行扫码、测温、戴口罩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
三、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控制餐饮场所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每桌不超过10人。就餐顾客坐下正式开始饮食才脱口罩,饮食完成或离开座位应立即佩戴口罩。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从业人员开业当日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25日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6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餐饮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除《广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明确的中风险地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集贤路109号外,全区其他区域的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前须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食品储存场所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经营期间每天要做好场所清洁和通风消毒。
三、餐饮服务单位须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从业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勺公筷,大堂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每桌不超过10人。
五、餐饮场所实行扫(亮)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六、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就餐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七、中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按以上要求恢复堂食服务。本通告从2021年6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25日
增城区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全面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
(第7号)
结合我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实际,为满足广大市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全面有序推进我区餐饮业恢复经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全面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场所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三、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就餐顾客测体温、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要在工作场所、门把手、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提示语。
四、餐饮企业应提供一次性碗筷、公勺公筷,餐用具使用前严格清洗消毒;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要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消毒;要合理控制餐饮场所就餐人数,适当拉开桌位间距,确保疫情防控安全距离。
五、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恢复堂食服务的从业人员,开业当日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六、社会餐饮单位要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员工自我卫生防疫意识;要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6月25日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逐步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工业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从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勺公筷,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每桌不超过10人。
三、餐饮场所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核实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进场人员,可由近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就餐顾客测体温、戴口罩;坐下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五、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督促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从业人员开业当日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以上相关餐饮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从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6月25日
广州这些区调整堂食规定
6月25日,继上午海珠区公布恢复堂食后,广州又有3个区发布最新通告:恢复堂食!包括:
越秀区: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白云区:除中风险地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集贤路109号外,全区其他区域的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增城区: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全面恢复堂食服务。
以下小编整理,截至25日晚上23时20分,广州各区堂食宣布恢复情况:广州番禺、海珠、越秀、增城全区恢复堂食;
白云区除中风险地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集贤路109号外,其他区域恢复堂食;
南沙区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工业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从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黄埔要求大堂餐桌不超70%,天河、花都大堂餐桌不超50%,其中天河22时至次日5时暂停宵夜堂食。
其余2区,荔湾、从化仍要求全区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白云区除中风险地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集贤路109号外,其他区域恢复堂食;
南沙区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工业路一巷以南、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从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黄埔要求大堂餐桌不超70%,天河、花都大堂餐桌不超50%,其中天河22时至次日5时暂停宵夜堂食。
其余2区,荔湾、从化仍要求全区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25日中午,市民在海珠区江南西一家肠粉店堂食。 |
正在扫码进店的顾客。
各区通告详情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越秀区
指挥部关于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第6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餐饮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场所实行扫码、测温、戴口罩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
三、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控制餐饮场所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每桌不超过10人。就餐顾客坐下正式开始饮食才脱口罩,饮食完成或离开座位应立即佩戴口罩。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从业人员开业当日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25日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餐饮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除《广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明确的中风险地区永平街集贤路集安街3号、集贤路109号外,全区其他区域的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服务前须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食品储存场所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经营期间每天要做好场所清洁和通风消毒。
三、餐饮服务单位须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从业人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勺公筷,大堂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每桌不超过10人。
五、餐饮场所实行扫(亮)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六、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就餐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七、中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按以上要求恢复堂食服务。本通告从2021年6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25日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全面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通告
(第7号)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全面恢复堂食服务。
二、餐饮场所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进场人员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三、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就餐顾客测体温、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场所,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要在工作场所、门把手、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提示语。
四、餐饮企业应提供一次性碗筷、公勺公筷,餐用具使用前严格清洗消毒;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要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应餐前洗手消毒;要合理控制餐饮场所就餐人数,适当拉开桌位间距,确保疫情防控安全距离。
五、全区所有社会餐饮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恢复堂食服务的从业人员,开业当日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六、社会餐饮单位要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员工自我卫生防疫意识;要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6月25日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